两个人坐在桌子的两边,其中一个想退出
三年前,他们一起走进银行,签了同一套文件,买了同一栋房子。
今天其中一个已经搬走,想把自己的名字从贷款合同里拿掉。
直接的答案是:一个人退不出来。
因为贷款合同是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合同,不是两个人之间的约定。
银行批出那笔钱,是按两个人合起来的还款能力评估的。
去掉一个人,等于把银行所依赖的保障砍掉一半。
而没有哪个债权人会白白同意这种事。
共同借款人是连带债务人,不是"各借一半"
正是这个误解,让人稀里糊涂就签了字。
《民商法典》第291条规定,数人为连带债务人时,债权人可以按自己的选择,向其中任何一人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。
而且在债务完全清偿之前,所有债务人都仍受约束。
也就是说,银行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索要全额,而不是各要一半。
如果对方不还了,银行不会去追他,而是去追更好追的那一个。
通常就是那个还有固定工资、还用着原来的号码、还住在原地址的人。
贷款合同上的名字与地契上的名字,是两回事
这一点最伤人,也是签字之前最该弄明白的。
房屋的所有权跟着地契上的名字走,债务跟着贷款合同上的名字走。
两者不必一致。
不在地契上的共同借款人,背着全额债务,却什么也不拥有。
反过来,名字在地契上却不是借款人的,拥有的是一处为别人的债务抵押着的资产。
所以在签字成为共同借款人之前,第一个问题是:您的名字会不会同时写在地契上。
如果答案是否,下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。
真正可行的三条路
第一条,以单人名义重新贷款,这是用得最多的一条。
要继续住的那一方独自申请新贷款,用新的钱结清原来的债务,原合同随之终止。
条件是那个人必须凭自己一个人的收入通过审核。
过不了,这条路就断了,而大多数情况正是卡在这里。
第二条,更换共同借款人,比如把前伴侣换成自己的兄弟姐妹。
这需要银行同意,因为这属于债务人的变更,依第350条须以债权人为一方订立合同。
银行会像审核一位全新申请人那样审核这个新人。
第三条,卖房还清债务,谁都不想听到,但当前两条路都走不通时,它是收尾最干净的一条。
要注意的是,如果卖价低于欠款余额,差额仍然是两个人的债务。
请注意,这三条路都要经过银行。
没有任何一条是两个人私下就能对银行产生效力的。
私下写的协议有用,但约束不了银行
分手的伴侣通常会写点东西,说明今后由谁承担这笔债务。
那份文件在两个人之间确实有用,对银行则毫无意义。
承诺的那个人一旦停止还款,银行照样可以向另一个人索要全额。
那份文件给的是追偿权。
第296条规定,在连带债务人之间,除另有约定外,各自按相等份额承担责任。
所以替对方垫付的人,可以按份额向对方追偿。
但追偿意味着起诉,而不是打电话催。
所以该做的是:从独自开始还款的第一天起,把每一期的付款凭证都留好。
带有日期和金额的转账凭条,才是那一天真正用得上的东西。
对两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
这笔债务会以全额出现在两个人的信用报告里,不是各算一半。
也就是说,已经搬走、不再住在那里的那个人,仍然在自己的记录里背着这笔债。
等他去申请属于自己的房贷时,这一点立刻显现,因为银行看到他名下有一大笔负债。
而且只要对方逾期,受损的还款记录会同时留在两个人的报告里。
这就是为什么替别人做共同借款人,并不是签字时很多人以为的那种小忙。
签字成为共同借款人之前该做的三件事
一,弄清楚您的名字会不会写进地契,因为"有债无产"是这件事里最糟的处境。
二,第一天就写一份两人之间的协议,写明各自的还款比例、一方停止还款时怎么办,以及买断对方份额的条件。
它约束不了银行,但约束你们两个,而且是在再也谈不下去的那一天,唯一还留得下来的东西。
三,算一算如果整期都由自己一个人还,扛不扛得住,因为法律允许银行这么要求,这是要预留余地的情形,而不是罕见情形。
如果答案是扛不住,那就还不该签。
常见问题
共同借款人能自己退出吗
不能自己退。必须取得银行同意,因为贷款合同是与银行的合同,不是两位借款人之间的约定。
银行可以向谁追偿
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追偿全额。依第291条,债权人可以按自己的选择向任一连带债务人请求全部或部分履行,且在债务清偿完毕前所有人都受约束。
共同借款人是房子的所有人吗
不一定。所有权跟着地契走,债务跟着贷款合同走,所以不在地契上的共同借款人背着全额债务却不拥有任何东西。
私下写的协议够用吗
对银行不够用,但在两人之间有用,可作为日后追偿时关于份额约定的证据。
替对方垫付的钱能要回来吗
可以按份额追偿,因为第296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除另有约定外按相等份额承担。但需要付款证据,而且通常要通过诉讼。
这笔债务会影响下一次贷款吗
会。它以全额出现在两个人的信用报告里而不是各半,而且任何逾期记录都会同时留在两份报告中。
能换一个共同借款人吗
银行同意就可以,因为债务人的变更须以债权人为一方订立合同,而银行会像审核全新申请人一样审核那个人。
小结
- 共同借款人不能单方面退出,任何做法都要经过银行。
- 共同借款人是连带债务人,银行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索要全额。
- 贷款合同上的名字与地契上的名字是两回事,不必一致。
- 可行的三条路是单人重新贷款、更换共同借款人,或者卖房还清。
- 私下协议约束不了银行,但可以支持两人之间的追偿。
- 从独自还款的第一天起,保留每一期的付款凭证。
- 这笔债务以全额出现在两个人的信用报告里,并影响下一次贷款。
- 签字前先问地契的事,并算清自己一个人还不还得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