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契丢了不等于地丢了,别人拿着那张纸也卖不掉
首先要知道、以免过度惊慌的是:所有权保存在土地厅的档案里,而不是您锁在柜子里的那张纸上。
业主手上的地契,是土地厅所存地契的副本。所以您那份丢了,"这块地属于谁"的记录仍然完好无损。
而且捡到您地契的人也卖不掉这块地,因为办理过户登记必须由业主本人带身份证到土地厅签字,工作人员会核验身份。
真正需要警惕的,是地契连同您曾经签过的授权委托书一起消失,那是一个危险的组合,也正是绝不能在细节留空的授权书上签字的原因。
第一周该做的事
先认真找一遍,因为很多地契并不是丢了,只是在别人手上。打电话问银行是否处于抵押状态;问一问曾经替您跑过土地厅的亲戚;也问问曾经借去做担保的人。
如果认为是被偷的,就去报案。因为文件因盗窃等犯罪行为灭失的,必须以警方的报案记录作为申请的佐证材料。
如果是被水淹或被火烧毁,也请向相关部门取得证明,因为那会让办案人员的调查简单得多。
把地块的信息整理好:地契编号、地号、勘测页、图幅、乡、县、府。如果记不得,先去土地厅申请一份复印件,然后再申请补发。
补发的流程,以及真正要花的时间
《土地法典》第 63 条规定:任何人的地契因故损毁、灭失的,所有人可以申请补发;而补发之后,原地契即告作废,法院另有裁定的除外。
您必须亲自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厅办理,这件事没有线上渠道。
还要带上至少两位可信的证人,在调查环节作出证词确认事实。
办案人员调查之后,会进行为期 30 天的公告,让任何想提出异议的人有机会站出来。期满无人异议,才会发出补发件。
按面向民众的办事手册,全程约两个月;而在无需公告且无人异议的情形下,约六天。
费用是几十泰铢:申请费、需要公告时的公告费、补发件工本费,以及两位证人的费用,加起来还不到一百泰铢。
为什么要公告 30 天,它怎样在保护您
着急的人常常对这三十天感到不耐烦,而这一步恰恰是为保护土地所有人而存在的。
反过来想:如果谁都可以走进去说"某人的地契丢了",然后当场拿到补发件,整个体系就毫无安全性可言。
公告,是让真正持有原件的人,或者抵押权人这类有利害关系的人,能够及时知道并提出异议。
对您而言的实际意义是:如果有人试图补办您的地契,那段时间里会出现一份公告。所以,如果土地离得远、平时没人照看,偶尔去当地土地厅看看公告是值得的。
另外,一旦补发件签发,原地契即告作废。所以原件日后再出现,也已经没有任何效力,应当交回土地厅。
几种要另行处理的情形
土地抵押在银行:地契由银行保管。所以家里找不到时,第一步是联系银行;如果是银行弄丢的,则由银行来办理补发。
业主已经去世: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依法有权的人,可能要先把遗产处理完毕。详见继承土地与遗产管理人。
损毁但仍在:比如被水泡到看不清或者撕破了。请把损毁的那份一起带去,这比"灭失"的调查简单得多。
有多位共有人:必须全部到场,或者办理合规的授权委托,而授权书要在签字之前把细节填齐,不能签完让别人去填。
怎样不让它再发生一次
- 把地契正反两面都拍下来,并把文件存放在不同的建筑里。因为和原件一起烧掉的复印件,帮不上任何忙。
- 把关键信息另外抄一份:地契编号、地号、勘测页和图幅。有了这几项,即使手上什么都没有,也能去申请复印件。
- 把正本放进银行的保险箱。相较于丢失后的麻烦,每年的租金并不贵,而且防火防水。
- 不要把正本借给任何人,无论是中介、亲戚,还是说要帮您跑手续的人。因为所有必要的工作用复印件都能完成,除了登记那一天,而那天您本来就得亲自到场。
- 每一份给出去的复印件都要写上批注:用途、给谁、日期,这样它就无法被挪作他用。同样的原则在独家与非独家委托里也有说明。
常见问题
地契丢了,地还是我的吗
还是您的。因为所有权在土地厅的档案里,业主手上的只是副本;捡到的人也办不了过户,因为那需要业主本人带身份证到场签字。
一定要先报案吗
如果认为是因盗窃等犯罪行为灭失的,就必须报案,因为申请需要以警方记录作佐证。若只是自己弄丢或损毁,则以带证人的调查程序代替。
要花多久
按办事手册约两个月,其中含 30 天公告;在无需公告且无人异议的情形下,约六天。
需要带人一起去吗
需要至少两位可信的证人在调查环节作证;若有多位共有人,则须全部到场或办理合规授权。
原件后来又找到了,还能用吗
不能用。补发之后原件即告作废,法院另有裁定的除外,请交回土地厅。
总结
- 所有权保存在土地厅的档案里,所以地契丢了并不等于地丢了。
- 真正危险的,是地契连同留白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丢失。
- 如果认为是被偷,要报案,因为申请需要警方记录作佐证。
- 必须本人带两位证人到场办理,没有线上渠道,并有 30 天公告期。
- 那 30 天公告,正是阻止别人替他人补办地契的那道防线。
- 补发之后原件作废,日后若再出现应交回土地厅。